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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裁今天又酸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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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—波折

滴滴答答,方琛听着自己的机械表分秒不息的走动着,他有些焦灼,他被困在一片黑暗中,死一般的寂静,只有不时飞舞的灰尘呛得他连连咳嗽。

“你,你还好吗?”一片死寂中传来一丝弱弱的声音。

“我还好,那个女孩呢?”方琛问曲卿荷。

“她昏,昏过去了,哦,不,她又,又醒了!”曲卿荷的回答显得激动起来。

“季景,你还,还好吗?”曲卿荷结结巴巴的问。

“我还好,头痛。”

听说那女孩醒了,方琛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下来。

“喂,你是叫曲卿荷吗?”方琛心里明知却故问。

“嗯。”曲卿荷小心翼翼地回答,“你是?”

只听得躺在地的季景幽幽的说了一句:“他是方神。”

一听是方神,曲卿荷马就知道是谁了。

互相亮明身份后,他们三个就陷入了长久的沉默,是季景先打破沉默的。

“你们和我聊聊天吧,要不就给我唱歌,我想睡觉,我怕我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。”

季景虚弱的说着,她其实内心很激动,毕竟能这么近距离的和方神接触,还是头一回,她想记忆里多留下点美好,毕竟,这清脆好听的声音来自A中之神啊。

其实曲卿荷心里是有些为难的,谁叫她是个结巴,所以她从来没有尝试过唱歌。但是方琛就不同了,他天生有一副好嗓子,无论是低音还是高音他都能很好掌握,切换自如,且深情饱满,令人难忘。

还记得那次校际联欢会,他一曲《十里红妆》技惊四座,迷倒了多少女生,就连那个一向刻板的女数学老师也热泪盈眶。

“我先起个头吧。”方琛也没多想,这就是他的平易近人了,他又唱起了那首“成名曲”――《十里红妆》,这次他唱的凄婉极了,伤感悄怆。

“到你了。”

方琛一曲作罢。

“我……”此时的曲卿荷真是涨红了脸,倘若有光,方琛肯定能看见她脸的一瓣瓣红牡丹。

只好硬着头皮了,曲卿荷唱了一首古风歌曲《山月寄情》,那辽阔的音域,而不乏张力,最关键的是她居然一点也不口吃,那歌词很美,但她唱的更美,因为她的演唱,才让一切都具有画面感。

“你是我心头的白月光,越过山丘奔往我的心脏,是谁在弹奏异域的胡琴,夜风微凉,夜风微凉,我此刻只愿躺在属于你的山冈……”

方琛几乎是听痴迷了,这股音乐汇成河流淌进了他的心田,他从未觉得一个女子如此的特别,也许世间最美的就是最初的心动吧。

而他,第一次对一个女生产生了类似费洛蒙的物质。那时,他还稚嫩,像清晨一样清白。

因为听到有人唱歌的声音,搜救队员寻声找到了他们,搬开周围的瓦砾及断壁残垣,三个灰头土脸的中学生赫然在目。

听到儿子被救出,方父喜极而泣,而旁边的方忖则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态度,他因为逃到网吧打游戏而没有亲临了这场灾祸,所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。

不是方忖不喜欢这个哥哥,是他天性如此,懒散,大悲大怒于他似是无关,他就是生性冷淡。

剩下的七名学生也被如数救出。这件A市大型地震了新闻,多地学校被迫停课,A中也不例外,校长担心着升学率,愁眉不展的坐在办公室,一言不发。

因为这场地震,使得方琛在心中种下了莫名的情愫,他有时会半夜里做梦,梦里是那个娉婷的女子,捧一本书经过他的窗口,然后一朵花落在她的发间,她微笑着用细小柔软的手指拈去,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拈花一笑的典故来。

当他白日里回想追索这位女子的面孔,竟与曲卿荷颇为相似,难道自己真的喜欢她了?

这次地震,给A市带来了巨大损失,A中学生的课程被耽搁了,不得已不推迟期末大联考。方琛第一次感觉到不读书的日子是那么食之无味,也许只是没有见到想见的人罢了。

于是他也开始泡图书馆,这图书馆在地下室,建的很牢靠,没有塌陷也没有倾倒。

在这里,他第二次碰见了曲卿荷,第一次见她还是在半年前,因为她很漂亮,所以到哪里都很夺目,让人印象深刻。

也许以前自己没太多关注过她,他也很少来图书馆,因为他到哪里都会引起人群的躁动,毕竟他是方神,A大年级学神。

再说了他自己家就有个图书馆,看个书分分秒秒钟的事,不必在学校里借借还还,他不喜欢被约束。

没想到自己的弟弟方忖也在泡图书馆,这倒是不足为奇,他这人有这习惯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他只是疑惑他在看什么书而已,也许他只是想向死而生,毕竟他现在的功课太糟糕了。

眼看联考越来越近,方琛也感到了压力感,他提醒自己有一个勇者在与自己结伴而行。而曲卿荷则一副雷打不动之色,进行着自己的复习之路。

放榜那一天,方琛不敢去看,他第一次害怕失败

他怕自己的骄傲一去不回。

是二胖拉住他说:“哥们,还是你牛,年级第一还是你。”

“那五班那个女生呢?”

“她啊,不久前去面试铭志大学,成功通过面试,被保送到铭志大学了,所以这次联考没参加。”

什么?保送到了铭志大学?就算有这个名额也应该是自己啊,方琛心里有些乱,但还是保持缄默。

也许是看到方琛拧巴的眉头,二胖给他答疑解了惑:“这女生英语太强了,获得了全国高中生英语大赛金奖,特别是口语,我真怀疑她结巴是假的。”

是啊,放榜那天,他还看到了这个消息,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被铭志大学看中了。

接下来的暑假,他经常会梦见曲卿荷和她的那首《山月寄情》。

这天是七夕,他头一热就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赞美信,其实就是情书,他头一回那么热烈的把那么多美好的语句赋予一个女子,这是他一生的悸动。

写好后,他又羞于表达这份欣赏之情,便随手将这封信压在了桌子的《活着》下面。扭头去户外呼吸空气。

方忖去找《活着》这本书,东找西找没找到,便去了方琛房里,一抬眼见着了《活着》,刚准备拿走,一封信飘然于地。待他看完,他已露出邪魅又淡然的笑容来。

方琛走进门见他手里捏着这封信,脸憋得通红。“我想她是不会喜欢你的,你们不属于同一片天空。”方忖振振有词。

“那她会喜欢你吗?”方琛有些恼怒,不无挑衅的说道。

“我和你打个赌,七夕节她会收下我的礼物而拒绝你的情书,怎么样,敢赌吗?”方忖一双眸子射出不屑的寒光来。

兄弟两都知道曲卿荷家在哪里,毕竟自己都在她家卖过废旧的书,其实也是为了帮助曲卿荷一家罢了,毕竟他们家人手一辆百万级豪车啊。

七夕那天,太阳微炽,方琛拿着赞美文心里也没底,但他不相信曲卿荷会收方忖的礼物。

站在大树的树荫下,知了聒噪的叫着,等了许久,曲卿荷才出现,方琛腼腆的把信塞到她手里,“给你。”曲卿荷愣了一愣,把信又还给了方琛,方琛也愣了愣,没有作声。

这时方忖出现了,他拿出一叠纸交给曲卿荷,同时又说:“学姐,这是我的润色稿子,请过目。”接着变魔术般的变出了一部《活着》,“送你。”可以看得出曲卿荷眼里的惊喜,她欣然收下了。

方忖朝方琛撇了撇嘴。

这时方琛才如梦初醒,曲卿荷是文学社社长啊,弟弟方忖每月都要给校刊交稿子的,两人不会没有交集,那本《活着》估计是她爱看的题材,而他只是顺手拿来压信,连翻也没有翻过。

这样看来也就证实了他和曲卿荷不是活在同一天空的鸟了。

他的醋意翻浆倒海,从小到大,自己哪点比那个蛔虫差?就会写几篇烂文章,就能获得美人了?为什么他配不最好的?

而方忖最后淡然一笑:“你根本不了解她。”

其实方忖早就注意到这个图书馆里的红颜了,凡是他借阅的书,她都看过,她借阅的书,他也都感兴,有时碰巧还会同借一本书,这就说明了相似的灵魂存在吸引性。

他知道她每个周末下午2点会准时出现在图书馆,六点起身离开,她爱喝盐汽水,总是带一瓶柠檬味的盐汽水。她的文字清丽脱俗,婉约又不失大气。

他知道她,她也知道他。

她知道他是校刊有名的一支笔,嬉笑谩骂徜徉于文字,思想深邃,逻辑紧密。连自己也佩服这样一个洒脱真性情的男生,虽然他的功课实在太糟了。

接下来的回忆让方琛难以面对,方琛高考顺利发挥,却因志愿填报问题被同样极其优秀的笃学大学录取。

就在方琛郁郁寡欢的时候,在这一次高考中,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已被铭志大学保送的曲卿荷,她考取了该省的省状元。

不过似乎只是命运不辜负有心人罢了,谁叫这个女孩的信仰鲁米的――吾生而有翼,岂甘匍匐于地呢。

电视台蜂拥而至来报道她的求学事迹,报纸等多加新闻媒体报道,题名――苦难中成长的美女,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状元。

而过了两年,弟弟方忖像开了窍,不再贪玩,成绩也是越来越好,有迎头直追之势。

最让人咋舌的是弟弟参加了一个全国育灵杯作文大赛,获得了一等奖,高考被铭志大学降50分录取。就这样,弟弟居然也跌跌撞撞的考入了铭志大学,就读于中文系。

弟弟与曲卿荷的交集也越来越多,第二年,弟弟对曲卿荷展开了强烈的攻势,在一番好事多磨后,两人终于彼此牵手成为男女朋友,这段姐弟恋在铭志大学也是一度传为佳话。

此时的曲卿荷再也不是那个话少结巴的内向女孩了,相反,她自信、开朗、阳光。她奇迹般的通过练习唱歌的办法,让自己的口吃不治而愈。

现在她可以讲一口流利又标准的普通话,在偌大的铭志校园里,她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童年睡在垃圾窝里的女孩,她出尘绝艳,是盛开的芙蕖,是落雪的梅花,是雅致的菊。

而方忖在校期间组建了个乐队,叫五月诗人,他自己作词,团队谱曲演唱,在校园引起不小的轰动。

曾有公司想要包装他们,他一口拒绝了,“因为我要做自己的音乐。”

而曲卿荷毕业后选择了留在母校A大作了一名普通的高中英语老师。方琛就没有那么多精彩的回忆了,他毕业了继续考研,抄袭论文被发现,被取消了研究生学位,方父对他大失所望。

两年后,方忖也毕业了,他在校期间就已经成为某报刊的金牌主笔了,期间还出版了两本书,一本《你看云时看我》,一本诗集《心葬》,人生似乎是顺风顺水。

而这一切都被哥哥方琛咬牙切齿的看在了眼里,他方忖不仅夺走了自己心爱之人,还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精彩人生。

他恨,恨自己的无能,不过,他更恨这个男子的轻蔑,他轻描淡写的就拿走了属于他的一切,那一刻,他不再是云淡风轻的方神,人们也逐渐淡忘了这个称号。

相反他的弟弟开始被封神,人们叫他“蚁神”,因为他曾引用顾城的一句:“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”,对,他只是只蝼蚁,而自己才是那个俯视众生的神。

于是他精心的为弟弟编织了一个浩无天际的大网,慢慢收紧了他黑暗的束口。

记忆拉回到现在,正在书房小憩的方琛嘴角浮现一丝狞笑,他方忖是再也回不来了,再也没有人和我争了!哈哈,哈哈!

于是这个斯文的戴着圆框金丝边眼镜的青年慢慢躺在躺椅,任思绪飘散,时间突然定格在那一日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