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天照会:混蛋,你竟敢卖假药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十七章生死一线!

第二天吃完早餐之后,林朝歌简单的收拾了几套衣物和一些日常用品,随后便赶到车站坐了去陈家寨的大巴车。

当大巴远离市区,一望无际的平原便被群山所替代。

蜿蜒的山路曲折回环,林朝歌有好几次替大巴车司机捏了几把冷汗。

下午三点,林朝歌下车,顺着泥泞的土路向面前的寨子里走去。

按照记忆中所记载的,一直顺着进寨子的路走,尽头左边那栋老宅子就是他家了。

走到了一会儿,他的肚子突然感觉有些不舒服。

眼瞅着附近也没个厕所。

林朝歌瞥见了旁边岔路,远处有一片小树林。

反正也没有什么人,就去树林里解决一下算了,

于是,他便顺着岔路往小树林走去。

在小树林里了个大号,正准备起来的时候,突然听到好像有什么声音。

“二喜,怎么样?”

“青松哥,你放心,没人。”

“二喜,你看好了,别被发现了,这可是要坐牢的!”

“哎呀,我知道我知道。”

......

林朝歌眉头一蹙,而后提裤子,小心翼翼的循声向那边摸索了过去。

小树林的深处,有两三个青年在那里拿着铁锹铲子挖着什么。

林朝歌一看,原来是在刨坟。

夏国是五千年文明古国,悠悠岁月中,无数家境殷实的富户带着丰厚的陪葬品被掩埋在地下。

江城自古繁华,即使是这种地方,出现一些古墓,不足为奇。

林朝歌眯眼看去,那个在坑里站着擦汗的青年,他居然有些记忆。

看来这幅身躯的原来的主人与这小子很不对付啊。

这小子名叫陈青松,是陈家寨村长的儿子。

记忆力,这小子在他和奶奶住的几年里,没少和别人欺负他。

不过,这些过节都与他林朝歌无关。

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俗话说得好,挡人财路,无异于杀人父母。

林朝歌没兴趣帮谁报仇,也不想管别人发财。

正当林朝歌打算悄然退后离开的时候。

“谁在那儿!”

糟了!

林朝歌大惊,起身便准备跑!

他不认为,就凭他现在这副身体的强度,可以干得过这些成天在田地林间晃悠的家伙。

林朝歌当机立断,站起来就准备逃跑!

“抓住他!”

“别让他跑了!”

林朝歌的身后,陈青松几人的声音相继响起。

更糟的是,林朝歌刚刚转身准备跑,就撞到了一个结实的胸膛面。

砰!

一声短促而刺耳的声音响起。

下一秒,头好像被什么洞穿了一样,一阵猛烈的疼痛袭来。

林朝歌摸了摸后脑勺。

掌心满是殷红的鲜血。

血色中,带着淡淡的腥味儿。

紧接着,林朝歌倒在地,只感觉天旋地转的,脑子一片嗡鸣。

恍惚间,他看到几双脚步靠近。

老式猎枪那生锈的长枪口还有淡淡的硝烟未散。

“谁他妈让你开火的!?”

“大松哥,现……在该怎……怎么办?”

......

轰隆隆!

哗哗哗......

随着猛烈的闷雷声,稀稀疏疏的雨点从漆黑的夜空落下。

雨水拍打着山的树木,配合着呜咽的穿山风,将这原本应该燥热的夏夜,渲染出了几分阴森冷冽的意味。

在山林里,四只手电不合时宜的晃动着,其中一个人眉头紧皱着,额头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,在前面领路,后面三个人抬着一个麻袋跟在他后面。

直到走到一个手电照的很模糊的山沟边,领头的陈青松才停下脚步,示意身后的三个青年也停下来。

其中有一个稍微瘦一点儿的青年伸手擦了擦脸,用手电照了照身前的麻袋,看着面的血污,他心里更忐忑了。

“大松哥,我们赶紧回去吧,这里阴森森的,怪阔怕。”

“你瞅你这怂蛋样儿!”

“你什么意思,你还说我,你腿没打摆子!?”

“我这是冷的!”

“好了,别吵了!”前面的陈青松喝止了后面两人的争吵,用脚踹了踹那个麻袋。

他其实也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,但是没办法,谁叫林朝歌这小子看见了他不该看见的事情,还这么不禁打。

为了兄弟几个不进去吃牢饭,只能把你扔在这山沟里喂狼了!

“扔下去!”

陈青松把身体挪开了一点,让身后的几个青年把麻袋推下去。

看着掉入山沟的麻袋,那个一言不发的青年深深的向山沟下面看了一眼,暗想道。

“林哥,打你的是他们三个,我只是跟着踹了你两脚,而且我把墓里那个尸体手边的小盒子给你偷偷塞在麻袋里当陪葬了,你在地下有灵的话,可千万别来找我麻烦啊,拜托了拜托了...”

“二喜!你干啥呢!快点走了!”

陈二喜回头看了一眼,双手合十向山沟拜了拜,这才走。

山沟下,那麻袋顺着山沟一路滚落下去,似乎是麻袋里有什么尖锐的东西撞到了石头被撞烂了。

麻袋里,林朝歌神色恍惚,头伤口流出的血已经渐渐凝固了,将他搞得满身血污。

他感觉全身都没有力气,眼睛眯的只剩下一条缝了,周遭的一切都是黑乎乎的。

我这是,又要死了吗。

雨水掺杂着叶子腐烂的味道,很快就将麻袋浸湿了,林朝歌很反感这种气味,但现在都无所谓了,甚至连呼吸的力气都没了,他只想睡一觉。

PS:新书求数据,各位大佬,免费的鲜花推荐票啥的投一投呗,感激不尽!

中秋佳节看书天天乐,充100赠500VIP点券!

(活动时间:9月19日到9月21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