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完合同,办好过户手续,回到翠园大厦。
对着空无一人的房子,何舟觉得十分无趣。
下楼买了瓶汽水,喝得透心凉,心飞扬之后,又干脆提了点水果,去医院看看小兰那个可爱的小姑娘。
恰好,花姑、卖鱼盛、阿萍他们都在,这下子,人算是齐了。
等小兰睡下之后,何舟给大家使了个眼色,把大家叫出了病房。
何舟也没卖关子,直接开门见山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,“前两天托阿星的福,我赢了些钱,今天用这笔钱在附近买下了一家商铺,打算做点买卖,不知各位街坊愿不愿意屈尊降贵来帮我?”
阿萍倒是头一次听说他的打算,不由得另眼相看。
“舟仔,你果然是个知进的,没像三叔那样,赢钱了就大吃大喝,输钱了就几乎露宿街头。”
花姑也跟着帮腔,称赞道:“这事舟仔做得对,买间商铺,就等于买个传家宝,买棵摇钱树,子孙后代都会受蒙荫,跟着享福。“
“就是,我下午一般也没什么事,到时候可以去帮你打扫卫生,招呼客人,等开业了,说一声就成!”
阿萍带着几分豪气道,性子十分爽利。
花姑面色不变,反倒是卖鱼盛有点着急,按照阿萍这个说法,那纯粹就是邻居之间的互帮互助。
倘若何舟昨天不跟他提起带他做生意发财,出人头地的事的话。
卖鱼盛还不会多想,可现在这个落差一出来,整张脸几乎张成了酱紫色。
最终,只要闷闷道:“是啊,到时候我们大家一起去捧场,还可以把其他邻居也喊。”
何舟哈哈笑道,“捧场就不必了,我说的帮忙,可能跟你们想的不一样。”
“难道你想雇佣我们给你帮忙?”
阿萍丹眉凤眼,心思通透,此时却有些拿不定主意。
可内心,其实是有些不太乐意的。
舞女这份工作的收入可不低,在还能恰这份钱的时候,阿萍可不愿早早退了这份工作。
按照何舟说得,一个做吃食的店,要是为了面子给她开高工资,万一亏了怎么办?
别说阿萍不乐意,其实卖鱼盛也不乐意。
他每天杀鱼卖鱼,虽然奔波好几年,也没存下什么积蓄。
但好歹也是一家小店的老板。
突然之间‘沦落’到给别人打工,总是有些难以适应的。
唯一没有心理负担的就是花姑。
花姑年轻时候也是舞女,如今年纪大了,也没什么正经工作,闲着也是闲着。
昨天何舟跟她提了几句,她心里甚至起了不要工资,也要无偿给何舟帮忙一段时间的念头。
“不是雇佣,而是大家一起当老板,”
何舟思忖片刻,直言道:“不瞒大家,我想和大家合伙做生意。”
“啊?这怎么成?坚决不行。”花姑第一个反对。
“大家别急,先听我说。”
何舟摆摆手,“在我的设想里,就是我出店面和本钱,占大头;
盛哥、花姑、阿萍你们出力,占小头。
这样,我每人给你们百分之五的股份,工资、奖金随行就市,绝不会市面价低,你们看怎么样?”
百分之五的股份,是恰如其份的,既不会显得他太过吝啬,又不会显得他是冤大头。
而且,这个股份也不是恒久不变,何舟随时保留有增资入股的权力。
假如将来这些人兴起背叛之心,或者令何舟不满意的话,随时可以进行增资扩股,将他们洗出主要股东行列,成为边缘到不能再边缘的人物。
“这怎么行,这样我们不是占你便宜了嘛?”卖鱼盛皱着眉头说。
“也不算占便宜。”
何舟故作苦笑道,“我的你们也知道,我在香江不说举目无亲,可三叔和阿星......总之,我需要可靠的人先帮我把架子搭起来。”
在他看来,无论花姑,还是阿萍、卖鱼盛,都是难得的人才。
阿萍过中学,人也长得漂亮,完全可以在店里当个收银员,花姑长得慈祥,又能吃苦,逢人三分笑,最适合当服务生领班。
卖鱼盛就更不得了了,他是做小生意的,每天都在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十分适合干采购这一行。
关于进货,哪个货源更便宜,质量口碑更好,他一清二楚。
而且他为人忠厚老实,不会打斧头(弄虚作假),这一点更是尤为难得。
经过何舟的三寸不烂之舌一番劝解之后,花姑等人总算是勉强答应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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