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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剑封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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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十五章 满地潮湿

皎皎洲赏雨的好去处,龙场镇当仁不让,只是除了几处小巷,雨后的泥泞,最是让人头疼。

最后一处剑炉,就在龙场镇。

铸剑的炉鼎犹以龙场镇为尊,剑炉里的火从点燃开始,就从未熄灭过,就一如镇子里学塾的琅琅书声,铸剑的,和教书的,一边教着诸子百家的圣贤文章,一边捶打着初具神气的剑胚,跟挥毫书写文章般随性随心。

风起穿林海成涛,雨落淬火成形。

这场雨,下得及时。

铸剑的看了看天色,放下铁锤,将剑胚扔出窗外,夹杂着炽热,在雨间穿破云空。

龙场镇里富贵人家嫁娶,多半遵循着古礼,出嫁时男方起十里红妆,喜庆。红色,虽然没有京师那般奢华气派,但在龙场镇,两大世家的婚礼,总不能同寒门素户一般简陋寒酸。

长街当真有十里红妆,棠梨巷里,喜乐已经吹奏起来,街边围观的邻里人家着实不少,雨好大,但是不能阻挡人们看热闹的心情。

徐白露站在人群中丝毫不起眼,这位北阳王朝储君,此刻正踮起脚尖望向棠梨巷子里,这个时辰,新嫁的卢家小娘也该出来了,徐白露一双贼溜溜的大眼,却只看见了卢家小娘鲜红嫁衣的一角,好不让人失望。

“都说卢家小娘生得如同仙女一般。怎么不开眼嫁给了李方那个花花公子,啧啧,真是可惜!”

徐白露失望轻叹,不知是为了新嫁的卢家小娘惋惜,还是为了他自己。

“徐白露!!!”

宛如银铃的声音在徐白露听来,无异于是晴空里的雷霆,但是下雨时的雷霆也没有声音的主人可怕。

“洞房花烛,人生三大乐事之首,哪个少年人不心向往之,你又不是我娘亲,也不是我媳妇,凭什么管我?!”

徐白露虽然叫嚣得厉害,但是脚下的功夫不比那些采花贼差,要是被逮到,半个月下不了床是肯定的。

“有本事你别跑。”

“傻子才不跑!!!”

围观的邻里人家不以为意,皆露出了会心的微笑。

徐白露和他的侍女蒹葭,每日若是不吵闹一场,那这龙场镇里,就如同少了些什么,让人不自在。

卢家小娘纵然漂亮,但是徐白露见过蒹葭的真容,简直是云泥之别,只是外人见不到罢了。

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。所谓伊人,大抵如此。

鼓乐吹奏渐渐远去,热闹又回归了平静,三姓祠堂门口看门的光脚汉子饶有兴地看着蒹葭追打徐白露,到底是年轻人,火气太大。

“唉,有得忙了,三月三,到底是生轩辕,还是苦力活,没有天理了。”

光脚汉子搓着脚,望着天,一声长叹。

谁知道太平日子能过多久?就跟大晋王朝一般,如日中天的煌煌盛世,刹那间,树倒猢狲散,墙倒众人推,三家分晋,曾经在盛世中的那些名士豪庭,哪个不说千秋万代?

————

森罗天下的剑仙人物多在瀛洲,不为别的,冥原的那些妖族大圣人物又有哪个是省油的灯,当然,像谢宗师这样的,也不在少数,但若是当真论起来,各部洲中行走江湖的修士,除却山宗派历练红尘的,还有部分依仗着旁门左道的练气士,最多的,还是一口真气游野和武运拳意充盈的凡夫武道人物。

王元宝虽然只有拳谱,没有凡夫武道淬炼气府的法门,但还是生生在气海丹田之的窍穴内蕴养出一丝武运。

凡夫武道的一境,就是将本身三十六处窍穴中,都蕴养出武运,如涓涓细流,走桩打拳时,便如万川秋水般浩浩荡荡,气血内壮,方能淬炼气府。

开一处窍穴,并不是王元宝天资如何禀异,长生同命二桥只剩下桥基,心湖气府不成勾连,资质再好,强走大道怕也不是落得个身死道消下场。

凡夫武道十一境的武运,如同沧海般皓淼,尽数蕴藏在魔胎中,同时存在的,还有顾两禅半生汲取的那分极致真意,与压制蛰龙的封印,这对于王元宝来说,是幸事,也是祸事。

大道之行的长远,远非几十载光阴流水能走尽的,多少白首书下的人物,尚不敢言“走尽”二字,更何况王元宝这个几十年光阴尚且不知生死的小和尚?

谢宗师看不透,仿佛凭空一般出现的事,顾两禅身死,五境老家伙们不知怎的,又都蠢蠢欲动,这一切都围绕着个“一”。

变数的“一”。

王元宝到底的定数,莫说谢宗师看不透,就是他顾两禅也看不清楚。

养龙地出来的,本就是变数。

离开云周国的灵官庙已经有数十日,谢宗师和王元宝的脚程虽然慢,但也到了龙泉王朝和赤焱王朝的边境,与云周国的繁华温润不同,边境一改繁华模样,粗砺昏黄的底色,渲染着山峰的荒凉,但往来的商旅依旧络绎不绝。

市井酒肆里的,多是些粗豪汉子,靠着护卫商旅挣些刀尖舔血的钱财,喝酒也一如他们的性格,碗小坛宽,路子也宽。

日出时分,天气凛冽让人精神一振。

王元宝在酒肆后院的空地走桩练拳,《憾鼎拳》的第一式讲究出拳如风,筋骨崩摧,但王元宝只练出来个架子,远没有到前者所讲的境界。

武运蕴养与打拳站桩,关系不大,但若是不练,蕴养武运就是句空话。

书得百回读,方能领略道理;拳得日日练,才能勉强不会退步,世间读书人和武夫的分境多少,大抵如此。

熹微的阳光,露水不重,王元宝深一脚浅一脚地走桩,心中默记着出拳的次数,窍穴中少得可怜的稀薄武运,不情不愿的流转。

一拳,十拳,百拳,千拳……

直到精疲力尽,王元宝看了看天,朝阳在山间露头,第一缕阳光,有着清晨独有的微凉。

“老板娘,一壶酒。”

王元宝擦去额头的露水,迈步走进了酒肆,学着戏文本子所写地大侠气派招呼道,也不看身着寻常衣裙犹遮掩不住半老徐娘风韵的酒肆掌柜,便径自找个位子坐下。

酒肆中的人倒也不多,寥寥几桌坐着的,都是些背剑挎刀的江湖人,边喝酒,边讨论着边境见闻。

至于谢宗师,一早便出了酒肆。

袅娜着没有丝毫赘肉的腰肢,酒肆掌柜拿着两个酒杯,坐在王元宝对面,斟满两杯酒,吃吃笑道:“小师父每天练拳不嫌枯燥无聊吗?”

红唇抿酒,沾染了些许酒水,像极了朝露降下的花瓣,娇艳,又有些朦胧。

王元宝与人交往不多,与女人交往,也就只有曾经在桃花山要杀他的“母老虎”,李凌菲。

一时间,王元宝不知怎么回答,忙喝了口酒,道:“不……不累。”

话还没有落入尘埃,王元宝的脸反倒红到了耳根,惹得四周酒客哄然大笑,风韵犹存的酒肆掌柜,眸中异彩更浓,最好玩儿的,便是那些不经人事的雏儿。

“怎么,掌柜莫不是吃惯了我们这些汉子,想换换口,尝个新鲜?”

走江湖的汉子,嘴里的荤段子,比王元宝刚长出来的发茬还多,惹得酒肆掌柜一阵笑骂。

“去你的,想喝汤老娘还不给你呢!”

王元宝红着脸给自己倒满酒,喝完,但急促的心跳却没有慢下来,反而更快。

见此,酒肆掌柜眼中笑意更浓,终年见的都是些粗糙老于人情世故的江湖人,像王元宝这样的雏儿,就像是沙漠戈壁里的一泓清泉,莫名浇灌下来,让酒肆掌柜久久未曾表露出来的少女心绪,顿时活泛起来。

酒肆掌柜得寸进尺,端着酒杯坐在了王元宝身边,风情万种地白了王元宝一眼,炽热却又温润的气息让人欲-火旺盛,笑道:“小师父要是不嫌弃,大可叫奴家的名字,佩儿。”

正少下酒物的江湖豪客,喝着酒,看看酒肆掌柜“佩儿”调戏王元宝,不时插两句荤段子,清晨的冷清也变为了热闹,酒酣胸胆尚开张,刀尖舔血的汉子,一碗酒下肚,就能成为朋友。

世间,唯有路窄酒杯宽。

王元宝酒量不好,半壶酒下肚,醉意萌生,胆子也大了起来,戏文本子里的话语,也从心里到了嘴边。

“佩姨芳龄几何?”

闻言一愣,随即哄然满堂。

一声“佩姨”宛如石破天惊,哪个女子不想自己青春永驻?酒肆掌柜自诩包养甚好,路过的江湖人和京师人物,哪个不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,赤焱王朝最负盛名的女才子朱采春,曾经写过“女子如醇酒,日久弥其香”,酒肆掌柜奉为圭臬,不想王元宝这个不解风情的傻小子,一声“佩姨”打破了这一切的美好。

本来风花雪月的香-艳事,倒是成了认亲。

酒肆掌柜佩姨正想发作,再看王元宝时,哪还有什么腼腆小和尚?醉猫倒是有一只。

落荒而逃,醉也是门技术活。

酒肆能在两国边境开下去,酒肆掌柜佩姨这点气量还是有的,一介女子,在这杀戮名利场周旋,是不够的,盛世与否,女子不是山修士,靠山是一定要有的。

龙泉,赤焱两大王朝本就有世仇,边境摩擦自然少不了,王朝里流窜的盗匪一个“不小心”,进了边境,那杀人放火,奸-淫-掳掠的事,多如牛毛,被盗匪灭门烧杀的酒肆不在少数,而酒肆掌柜佩姨能在边境屹立,还打出了名气,若是仅仅靠着美貌,气量,怕是连渣都不会剩下。

行走两大王朝的江湖人和行脚商旅最是心知肚明,能在边境有如此威名的靠山,无外乎两个,赤焱王朝边境镇守关山景,龙泉王朝边军大将军冯延庆。

正巧不巧,酒肆掌柜佩姨姓冯。